国家调整电价遏制电荒 销售电价每度上涨2.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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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1:3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为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避免因拉闸限电给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疏导电价矛盾方案,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1度)平均提高2.2分。农业用电和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本次未作调整。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说,这次电价调整,主要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问题。其中,电力供应紧张,煤炭价格涨幅较大、电价矛盾积累
在销售电价的安排中,对各类用户实行了区别对待:为了扶持农业生产,对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未作调整,并且适当降低了农业生产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价格;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作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做调整,部分地区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部分高耗能但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涨价2.2分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据悉,本次调整的是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东北、西北地区的电价也将在近期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