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提出两年杜绝超限超载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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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2:25 时代商报 | |||||||||
沈阳提出两年杜绝超限超载目标———违规两次红牌罚下 本报讯(主任记者 谭晓刚 实习生 赵舰)两年以后,号称“公路第一杀手”的超载超限将彻底在沈城绝迹。昨日召开的沈阳市公路超限整治会议决定,从2004年6月20日起,沈城将开始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据悉,此次整治将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同一车辆公告超过两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数量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同时,交通部门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凡是违反“五不准”的,要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并责令主管部门取消责任人的执法资格,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