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取消手写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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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2:54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安)前天,北京市地税局宣布,本市自2004年7月1日起将取消手写版《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各区县地税局也自2004年6月15日起停止对外发售手写版专用发票,对未出售的进行清理,登记造册。 市地税局还表示,为保障纳税人权益,对纳税人未开封使用的整本手写版专用发票办理退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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