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价每度将平均上涨3.3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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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3:4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宋岩实习生周丽萍)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南方、华东、华中和华北4个区域电网电价进行调整。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重庆电价上涨方案已经确定,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涨3.31分,民用电价月底听证。
其中,商业电价、工业电价的调整方案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予以执行;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此次不作调整,并有所降低。 居民生活电价到底调整不调整?如何调整?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将在本月底召开听证会。 据称,此次电价调整是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分为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的基础上,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