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原领导与女儿因贪污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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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5:02 北京娱乐信报 | |||||||||
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共计2211万多元,今年65岁的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原总经理王立山和他36岁的女儿王红宇,昨天并排站在了市二中院法庭的被告席上。 今年65岁的王立山是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原总经理,36岁的王红宇捕前是山东烟台开发区新宇实业公司、烟台开发区祥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王立山在担任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几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1997年12月到1998年12月,采取虚假平账等手段,与女儿王红宇一起将公司公款人民币200万元据为己有;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又采取收货不入账、低价开具发票、迟开发票等虚假手段,擅自将公司诺基亚手机2292部(物品价值人民币561万余元)据为己有并侵吞公司公款176万余元。2000年8月,父女俩又一起挪用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公款1274.2万元,交给了王红宇经营的烟台开发区星华通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使用。 昨天的庭审就王立山父女涉嫌贪污的第一笔200万元资金一事展开法庭调查。 据王立山在庭上交代,他从1995年开始担任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后担任分公司总经理,主管业务往来及财务工作。分公司主要做移动通讯业务。他们从摩托罗拉、爱立信、阿尔卡特手机公司直接进货,然后再卖给其他分销点。因手机生命期很短,往往进货不久,手机开始降价。为了补偿他们的损失,1997年,阿尔卡特手机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备忘录,送给他们4957部手机作为补偿。 身为总经理的王立山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他让负责补偿金工作的亲属柴某用红票抵充,将其中1020部手机做成客户退货的单子,然后从公司提出200万元汇到烟台其女儿王红宇的公司,再让女儿汇回同面值的发票。“我女儿也什么都不知道,我让她汇发票她就汇了。”王立山因多次抢话说被审判长警告。 今天,市二中院法庭将继续审理此案。 信报记者 郭志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