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整四区域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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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5:23 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记者赵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着力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局面,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旨在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近期还将按照以上原则对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进行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