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成套索 重庆实业股东倒苦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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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5:2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尽管位列重庆实业前十大股东,但仍然很郁闷。昨日,重庆实业十大股东之一、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大倒苦水。 这家公司负责人是1993年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买了数十万股法人股。当初看中重庆实业是小盘股,容易吸引庄家,如果有好项目,收益会很快显现。谁料入股11年来,只分过两次红,分红所得远远低于银行同期利息。
重庆实业如今深陷德隆资金黑洞,更是令这位负责人不安——不仅2亿多元资金被占用,且对外担保高达5.11亿元,达净资产的183%,目前面临多桩诉讼。事实上,尽管身为十大股东之一,但多年来对经营基本没有发言权,对公司运作也毫不知情。 对重庆实业的违规行为,该负责人本想通过法律手段讨说法,但咨询律师才知,因为法人股不能流通,目前看来并无直接损失,难以起诉对方。 不但无法起诉,还脱不了身。由于失去信心,该公司抽身而出,但根据现行规定,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法人股东,其股权转让的过户不被受理。 这位负责人说,5%成为分水岭,超过的大股东可以转让股份,低于这条线的股东就只能被套牢,这算不算同股同权?他感到不解的是,重庆实业的违规行为为何瞒过了监管部门的巡检?如此巨额的、大大超过净资产的担保,为何在众多银行的审贷会上顺利通过?谁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界一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为防止法人股分拆拍卖,证监会有内部规定:“凡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下的股权转让,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不过户”。但是,5%的标准如何制定的?如此规定是不是同股不同权?这些问题折射出此规定已不合时宜,需要制定新的规章,提供给所有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平台,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 (记者 陈雪莲 实习生 周鑫)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