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价每度平均涨2.2分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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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5: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作调整,部分地区需调整居民生活用电的要依法召开听证会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商业电价调整有升有降成都部分商场已为节电上调卖场空调温度 综合新华社消息为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局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东北、西北地区电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 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次电价调整时,发展改革委还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为减轻农民负担,这次调价时,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其中农业生产中电价较高的部分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电价还有所降低;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作调整,部分地区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今年以来,已有24个省区市出现拉闸限电,其中,浙江、江苏、山西、贵州、四川等地缺电尤为严重。为此,需要进一步运用价格杠杆,缓解供电紧张局面。通过调整电价,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电力供需平衡;解决电力企业成本增支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