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价平均每度2.2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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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6:0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发出通知,调整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调整方案也正在紧急研究之中,不日即将出台。通知要求,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度平均提高2.2分,而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作调整,部分地区需要调整居民用电价格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发改委将在近日公布与此通知相关的具体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上调电价首先是为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今年以来,已有24个省区市出现拉闸限电,其中,浙江、江苏、山西、贵州、四川等地缺电尤为严重。据测算,二季度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缺口超过2000万千瓦,三季度可能会达到3000万千瓦,电力供需形势相当严峻。”他说,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解决电力企业成本增支问题,调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调整电价,一方面可以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电力供需平衡。”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了规范电价管理,积极引导电力投资,鼓励电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了多项措施。 在缓解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矛盾上,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在去年修订并发布了12个省份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上海、江苏、北京、天津、河北、江西、湖南、河南、重庆等省、市的分时电价办法,扩大销售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峰谷价差。 本次电价调整,国家发改委还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为减轻农民负担,这次调价,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其中农业生产中电价较高的部分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电价还有所降低;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作调整,部分地区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作者:陆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