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平均每度提高2.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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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6:5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着力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局面,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旨在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
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次电价调整时,发展改革委还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 为减轻农民负担,这次调价时,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做调整,其中农业生产中电价较高的部分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电价还有所降低;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做调整,部分地区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