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立欠税档案以加大清欠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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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7:17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7日消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说,为控制新欠,清理陈欠,国税总局将要求各地税务部门推行欠税催缴制度,并为欠税户建立欠税档案,以加大清缴欠税的力度。 建立欠税档案,是指未缴清欠税的纳税人,应以规定格式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投资和欠税原因、清欠计划等情况,税务机关据此建立欠税档案,实现对每个欠税人的动态监控。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于长期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将其列入监控重点,明确专人负责,最大限度避免“死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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