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玛特成都总监抵渝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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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7:2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黎奎庞凡实习生余从明)昨天,本报《两名大学生被迫写下千元欠条》见报后,引起诺玛特公司高度关注。诺玛特成都大区行政人事总监闻讯赶到重庆,对此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5时许,诺玛特南坪中心店人事部唐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报道反映事情属实,她为江北诺玛特中瑞店及所有素质低下的防损员感到痛心。她称,这种事情的发
随后,记者和诺玛特成都大区媒体主管白晔取得联系。白称,他对此情况还不清楚,要看了网站新闻后向高层领导反映,让记者等半小时后再与之联系。但过35分钟后,白晔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被罚小偷”可向诺玛特索赔 本报讯(记者黎奎庞凡)两学生偷吃3颗糖,竟遭到商场如此礼遇!诺玛特超市防损员揭露的内幕令人心惊!昨日,市民纷纷打进本报热线,要求继续关注此事。同时,本报从今天开通热线(68595555)接受当事人的投诉。 重庆驰诚律师事务所马林达主任称,诺玛特防损部对“小偷”如此罚款,让人难以想像。马主任表示,他们愿意免费帮顾客打官司维权。马林达指出,我国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企业罚款的权利,诺玛特防损部对小偷进行四种方式“审讯”及大金额的罚款,已经涉嫌严重违法。他说,在正常情况下,防损员应该在“小偷”自愿的情况下对其作笔录,再依法转交给公安机关。如果防损员强迫将小偷示众,或体罚小偷,防损员就触犯了刑律。同时,遭到敲诈的人可勇敢站出来指证诺玛特,向它提出经济、精神等方面的索赔。 同时,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诺玛特有权采取措施管理内部职工,但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必须进行公示,否则一切都将无效。(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