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佳木斯市代表团与长春市签订了关于加强合作、扩大交流的框架协议。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邓华,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祝精业分别代表两个城市在《关于加强合作、扩大交流框架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内容包括:两地间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合作、竞争有序、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两地政府间建立定期交流互访协
调机制。每年举行一次市长级会晤。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商。互相派员到对方城市学习、考察,推动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两地间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政府科学引导,推进企业合作,共同开发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两地政府大力促进行业、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在市场供应、市场营销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对方优先便利,为对方的优势产品进入本地创造方便条件;两地间加强在农产品、医药、木材加工、造纸、机械制造等方面的产业协作,为对方生产销售、招商展销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发;两地间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加强招商引资的信息沟通与项目推介,共同推进边境贸易、过境旅游、农产品出口等,实行会展资源共享,促进两地外向型经济发展;两地间依托各自的优势,通过干部交流、挂职锻炼、集中培训等方式为对方培养急需人才提供便利。长春市重点为佳木斯市培训科技与管理方面的人才。佳木斯市重点培训长春市边贸人才,锻炼边贸经纪人队伍;两地携手共同建设中国北方生态城市。共同推进生态科学研究,互相学习借鉴保护自然生态的实践经验。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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