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聘医师必须定期到农村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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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7:46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燕)记者从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有关部署,我区日前推出一项新政策,城市新聘医师必须定期到农村服务。此举旨在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锻炼城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 此项政策规定,凡在政府举办的城市二、三级医院(不含军队)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新聘人员,均须到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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