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采取措施鼓励公务员休年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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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7:57 浙江日报 | |||||||||
休假者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还享有补贴记者 郑维富 见习记者 李扬 2004-6-17 本报温州6月16日电 (记者 郑维富 见习记者 李扬)这几天,温州市档案局的母椿田忙完了手头工作,在家休假一周。她兴奋地说,温州市对国家公务员实行鼓励休假和休假补贴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公务员不休假“加班加点”在温州将不受鼓励。最近,温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实施鼓励休假和休假补贴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各机关单位应制订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规范年休假管理,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账;实行年休假补贴制度,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并由单位按每天30元的标准发放休假补贴;对应休未休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年休假补贴。 据温州市人事局对全市市级机关2002年的一次调查显示,一年中完全未享受年休假的公务员占总人数的42.12%,享受部分年休假的占31.83%,享受全部年休假的仅占26.05%。 据悉,该《通知》目前尚处试行阶段。温州市人事部门有关领导建议:单位对工作人员年休假的执行情况,应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并对年休假的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对不实行年休假的,单位年终不予以评选先进,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