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一批末位基层检察院将成帮促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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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36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岛6月17日电(记者杨维汉、刘海民)今年每个省级检察院都要确定处于排名末位的基层检察院,作为重点帮促对象,各省级检察院要将确定的末位检察院名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记者从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推进基层检察院整体提高,夯实检察工作的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确定帮促对象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项硬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说,各省级院要根据基层检察院的班子状况、工作业绩、队伍素质、装备条件等,认真分析研究,由各分市检察院在本地市范围内,确定一至两个末位检察院。对于被确定为末位的基层检察院,要实行由省院或分市院领导包干,落实帮促责任制。要组织得力帮促组蹲在基层检察院,进行面对面的指导,从实际出发,切实帮助他们解决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