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私车公用车贴要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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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1:00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企业用私家车办公,付给个人一定的租金费用,这种私车公用现象,在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越来越多。但是税务部门近日在调查中却发现,对支付的租金,很多企业会忽视代扣出租人的个人所得税。 南京私家车将突破5万辆
近日,南京媒体普遍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货币化市场化公务用车改革方案,鼓励自掏腰包买公车。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公车将改姓私。目前,南京的私家车数量即将突破5万辆。今年1—5月份,上牌汽车2.43万辆,同比增长1.38倍。其中私家车新增1.85万辆,是去年同期的1.73倍。 企业私车公用为省钱 企业租员工的私家车办公,付给员工一定的租车费,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知情人士透露,企业之所以采用私车公用的方法,是为了省钱。 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车为例,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养车钱至少为1500元。这其中包括养路费、保险、油费、停车费、维修费等费用。但如果是公车,这笔钱就要高得多。在油耗、维修等方面,公车难免有猫腻。算下来,以往养一辆公车的钱能给好几个员工发放车贴,还是划得来的。 私车公用也要缴个税 地税有关人士透露,很多企业往往没有代扣出租人的个人所得税,甚至有的企业根本不知道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某公司2003年4月20日与一位员工签订了租车合同,租用其奥迪小轿车一辆,租赁期限为一年,每年144000元的租金。该公司在今年3月29日支付144000元的租金时,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7992元,但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租车收入在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之后,扣除20%固定费用,再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为此,该企业补缴了21761.28元的税款。通讯员袁雪峰王天亮邢恺记者朱莹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