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怀剑”引发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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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5:5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普及全国的“抒怀剑”到底是作者独创的舞蹈作品,还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武术表现形式,今天上午,“抒怀剑”的作者朱俊昌的代理人和北京中体音像出版中心、广东福光影音发展有限公司在二中院的法庭上就此展开了激烈辩论。 59岁的朱俊昌是上海市舞蹈学校的退休教师,1989年他独立编创了一套以舞蹈形式演绎为主的“抒怀剑”,1997年5月制作成光盘,在自己的教学中使用。1998年8月31日在《夕
而二被告认为“抒怀剑”是源于中国武术运动中的太极剑,“抒怀剑”所使用的套路形式,从起式到动作内容再到收式,都与我国传统的和现行的武术套路形式一样,原告只是将中国传统的武术太极剑的一些基本元素重新进行了编排和组合,其中的绝大部分动作,也并非原告独创。其本质应属于体育范畴,而非“舞蹈作品”。而且中体音像在出版审查中,也是按照体育健身类的音像内容进行的。按著作权法规定,此类体育范畴的武术表现形式并不在其保护的范围内。截止到本报发稿时,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于海波 孙凤武退房案被裁定驳回 无照驾车殴打民警被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