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妻子为离婚悬赏10万请“二奶”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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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7:1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半岛晨报》报道:企业老总在外面包“二奶”,妻子得知后要求离婚,因为丈夫不同意,便找到“二奶”,许诺10万元请求其出庭作证。对此,法官认为,对悬赏请证人出庭作证,现有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只要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法院应采信。 张东(化名)和妻子在北京经营一家大型物流公司,2002年,一次公司宴请中,张东将来作陪的公司会计主管周女士灌醉,借机强奸了她。事后张东表白自己非常爱周女士,信
离婚后,周女士多次催张东离婚,但他以种种理由推脱。今年2月份,周女士突然接到张东妻子的电话,要求在大连见面。见面后,周女士得知,公司一被开除员工把她和张东的事告诉了张东妻子,张东妻子因此要求离婚。因为张东不同意离婚,她打算让周女士出庭,证明她们之间有同居的事实。同时,承诺如果周女士能出庭作证,事后将给其10万元作为酬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