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依法履行职责 解决危险废物管理4大难题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22:25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周玮)据了解,目前全国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贮存状态,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没有防渗设施的填埋和没有尾气处理的焚烧,极易产生二次污染。 我国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形势严峻。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7日表示,将于7月1日施行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我国危险废物监督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危险废物分47大类共600多种,工业、医疗及日常生活中皆可产生,因其具有急性毒性、渗出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传染性等危害特性,成为威胁人们生命财产的一大隐患,而污染的潜在性和滞后性又使其成为环境保护的难点。我国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如进行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的试点,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 潘岳同时指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与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要求差距还较大,目前主要面临四个突出问题。一是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集中处置率低。2002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24.2%。每年有300多万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二是处置水平低,二次污染严重。三是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流入社会。四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生产、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发生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缺乏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潘岳说,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依法加强发放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开展危险废物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环境危害警示教育。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