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十九个“治超”检查站点,并规定在检查点外——巡警查超载只抄牌不罚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2:29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袁细斌、梁富明、记者宋光亚报道: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为了更好的做好“治超”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在全省国、省道及高速公路上共设立19个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并且规定除了在这19个固定检查点外,巡逻民警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只抄告车辆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罚款。对于乱罚款、乱收费等违法违纪人员,一经发现,坚决调出执法队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这次省政府确定的固定检查点分别为105国道龙南、319国道瑞金黄沙、105与319国道交叉处泰和文田、206国道寻乌南桥、景德镇三龙、323国道大余、320国道的玉山、高安瑞州、萍乡芦溪、316国道武宁双溪、南城黄狮渡、320与316国道交叉处进贤温圳、清宜公路宜春(现袁州区)袁河桥、赣定高速公路定南、九江市庐山区白水湖、梨温高速公路梨园、九景高速公路景德镇罗家滩、昌金高速公路金鱼石、温沙高速公路沙塘隘。这19个站点由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组织人员具体勘察定位,名称定为“江西省政府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并共同负责做好“治超”过程。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