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将建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点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3:1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 全国检察机关将建立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点制度,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各地市检察院,每位领导都要确定一个末位基层检察院和一个先进基层检察院作为工作联系点,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正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了上述信息。 最高检党组决定,今年每个省级检察院都要确定一批处于末位的基层检察院,作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