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必须为民工办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3:17 新京报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也可获得保障赔偿。昨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别发文,要求各地加强对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下发通知,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2004车展大饱眼福

  通知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对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据了解,今年我国将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