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少年长途尾随事主犹犹豫豫抢走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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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3: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胡浩立)从崇文区天坛开始,17岁的流浪少年张波和同伴秦海一起,一直尾随刚刚取到2万元钱的女事主李秀芬到了石景山。最终,一路不敢下手的他们还是持水果刀将对方抢劫。近日,石景山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他们1到2年徒刑。
今年1月,在京流浪的17岁少年张波和15岁的秦海相识。4月15日,他们在崇文区天坛建设银行看到女事主李秀芬独自取了2万元,便心生歹意。他们尾随着李女士换公交、乘地铁,一同到了苹果园。然而一路上,两人一直犹豫着,不敢作案。当跟踪对方到石景山金顶山村的山坡小路时,两人终于下了决心,对李女士行抢。在二人逃跑过程中,闻讯而至的李女士爱人赶来,将二人抓获。 法院认为,张波和秦海抢劫犯罪时均未成年,并能够如实供述抢劫事实,同时被抢钱物也已发还被害人,所以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