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晚10点前回家可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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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3: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中关村街道制订“百+百”考核标准 本报讯(记者卢亭)昨天,一套为社区党员量身定制的“百+百”工作考核标准在中关村街道正式实施。“能被本责任区一半以上的常住人口所认识”被首次写进了街道干部必须达到的硬性标准,而“坚持在22点之前回家”则成为街道鼓励党员努力做到的“形象要求”。
据中关村街道党工委书记李云飞介绍,将“群众的认知率”作为街道干部的考核标准,是为了鼓励街道干部主动亲近普通群众,并深入到居民当中,让居民在有困难、有问题时能随时找到干部帮助解决,同时也能从中看出干部的交际能力和亲和力;而鼓励社区党员“坚持在22点之前回家”,不仅是为了提醒他们注意生活作风,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能够家庭和睦、不闹家庭矛盾,以便在工作时能够全力投入,在群众心目中保持良好的形象。 在这套分为8大类共36条细化要求的考核标准中,中关村街道将社区基层党员的日常工作用两个“百分”来考核:第一个百分是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员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例如“对上级指示不照搬照抄”,“每年为群众做一件实事”,“写短文、开短会、说短话”,“不搞人为加班”等;第二个百分标准主要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在达到第一个标准基础上进行奖励加分,例如党员如果能“在8小时之外管住自己”,可以获得第一个百分中的4分,如果能“坚持在22点之前回家”,则可以获得第二个百分中的4分。 每年七一前夕,由街道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士、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考核评审委员会,都将依据这两个“百分”标准为街道所有党员和干部开出“成绩单”,并进行公示。街道还将拿出10万元,奖励在这两方面都出类拔萃的党员和党组织,同时张榜公布表现最差的党员和干部。 据了解,在设计这套考核标准时,中关村街道特意邀请了辖区内的中科院、社科院专家、党员和居民代表共同参与,并结合党章融入了管理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等诸多理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