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交警总队长王洪宪详解“治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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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7:26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蔡青通讯员黄小羽)从6月中旬开始,国务院七部委联手在全国开展集中治理公路车辆超载超限行动。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就这一整治行动采访了省交警总队王洪宪总队长。 【超限超载3大危害】
王洪宪总队长介绍,目前有90%左右的货车超载,超限超载带来3大危害: 一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货车超载会导致制动距离过长、刹车失灵、轮胎爆胎、车轴断裂、重心过高、操纵失控等问题发生,极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据统计,超限超载运输引发了70%左右的道路安全事故,全国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道路事故都与超载超限有直接关系。 二是严重损坏道路和桥梁。资料显示,一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由于超限运输的影响,一般只能使用8年,有的1-2年后便需要大修。设计标准较高的京珠高速公路,目前就是因为超载行驶的车辆多,道路出现了很深的凹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超限车辆对桥梁的破坏更是毁灭性的,有的严重超限车辆行驶一次,就将桥梁、涵洞压坏。 三是导致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前正常情况下,运输定价是以货物的立方和重量计价。现在都是按整车算钱。 【不同时段区别处理】 王洪宪总队长说,此次“治超”战役中,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按不同时段、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在7月20日前,对总重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暂不卸载、不处罚;对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油气等化学危险品、冰箱等贵重易损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交通部门已经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不再处罚。 7月20日以后,对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治超”战役有情操作】 王洪宪总队长介绍说,目前的超载货车,大部分走高速公路,尤其是京珠高速公路上的货运车辆特别多。因而,这次的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 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比如,交警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随便拦车检查,认定超载有一定难度;卸载没有场地,卸载的货物不好管理,一些不好拆除的货物(比如化学物品)也无法卸载。 “人家千里迢迢运送货物,你把货中途给卸了,似乎有些不尽人情。”王洪宪说:“交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应该讲究有情执法,最好是在源头上把好关,减少货主的损失。” 据介绍,湖北省交警目前已与毗邻的河南、湖南等省高管部门签订协议,把好高速公路入口关。若因车辆超载出了问题,实行倒查追究责任制。 【严禁借机乱查乱罚】 王洪宪总队长强调指出,此次“治超”涉及面广,可能对运输市场的旧环境带来冲击,一些司机也可能会有不适应。对此,各地交警要千方百计做好沟通工作,严禁借整治之名,乱设卡、乱罚款。 交警总队目前已发出通知,在拦车检查时,严禁双向拦车,严禁逢车必查,逢车必罚。以整治之名,行罚款之实。凡经群众举报并经总队查证属实或总队暗访发现有上述现象的,一律以“三乱”论处,并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采访结束之际,王洪宪满怀信心地说:交警部门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配合相关部门努力实现4个目标: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的现象基本杜绝;“大吨小标”车辆得到彻底纠正;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相关报道详见5版 超限与超载 超限,是指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装载超过规定长、宽、高、重(总载质量和轴载质量)限值;超载,是指车辆装载超过其额定载质量(即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认定超限超载的具体标准 据介绍,检查认定超限超载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7、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4.2米以上); 8、车货总长18米以上; 9、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10、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吨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