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解决车辆超限超载 天津20日起综合治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8:00 新华网 | |||||||||
记者16日从天津市超限超载治理动员部署大会获悉,按照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部署,天津市将与其它省市同步,从6月20日开始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年左右时间得到根本解决。此次治理活动,天津市将集中打击车辆超限超载上路行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
据了解,治理期间,天津市将按照国家“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标准,对公路上行驶的“大吨小标”车辆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恢复。在治理非法改装车辆方面,天津市将对无营业执照的车辆改装企业和汽车维修点依法予以取缔;对有营业执照但不具有改装资质,擅自超过经营范围改装运输车辆的生产企业和汽车维修厂家,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予以查处;对获准车辆改装资质的企业,违反国家改装车辆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其车辆改装资质,并予以查处。对于已上路行驶的非法改装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路段进行检查,滞留非法改装车辆,强制其恢复原状,依法处罚并逐车登记,通报有关部门,并追究其改装厂家的责任。 路面治理方面,治超执法人员将昼夜全天候密切配合,对于津围、宝平、102国道等超载超限车辆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检超限超载车辆;市政公路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卸载;交通运政部门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吊扣车辆的营运证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此外,天津市将加大超限超载运输货物源头的治理力度,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点和无证照经营的料场进行取缔。(完)(记者杜娟)(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