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劫车大盗分别被判死刑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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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8:3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朱勇 通讯员 梁宗) 去年11月17日晚从市区劫持出租车妄图驾车逃离上海的劫匪张坤朋、宋马良(本报去年11月19日、21日对此作过报道),昨天分别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各处没收财产5万元和4万元。
去年11月17日晚7点左右,张坤朋、宋马良两名劫匪在淮海路乘上一辆白色桑塔纳出租车,行至宝安公路近外青松公路口时,张、宋两人便用仿真手枪对驾驶员实施抢劫。后被路过的大众出租公司驾驶员吴某发现并报警。警方接警后,出动近60辆警车,将驾车向东逃逸的张、宋截获。 事后查明,张坤朋和宋马良均是安徽亳州市农民,在落网前的8个月内曾流窜广东、陕西、安徽、河南和江苏五省作案,采用持仿真手枪威胁等暴力手段,专门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其中张坤朋参与8次抢劫,劫得汽车7辆及司机钱物,共计价值70余万元,并致二人轻伤;宋马良参与抢劫7次,劫得价值59万元的汽车6辆及钱物,致一人轻伤。 法院认为,张、宋两人在短短数月内,多次伙同他人实施暴力抢劫、伤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且在抢劫后又驾车拒捕,情节恶劣。据此,二中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