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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清算期限不得超过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9:05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北京 6月 17日电按照司法部16日发布并施行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应当在终止活动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解散清算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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