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待遇拉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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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0:31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燕赵晚报袁媛)昨日,记者从石市落实离休干部“两费”工作会议上获悉,石市决定从今年开始,全力解决原未享受公费医疗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和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不平衡问题。 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近日发出通知,关于原未享受公费医疗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问题,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对缴纳医药费统筹基金负总责。对
为彻底解决离休干部待遇不平衡问题,凡职工年人均实发工资8401元以上的企业,冬季取暖费、电话费、目标津贴、房补、燃补、误餐费等6项费用由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凡职工年人均实发工资在8400元以下的,由财政按照8个档次分别补贴51%至100%。财政补贴以外部分,由企业按时足额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