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坚决遏制道路交通煤矿事故多发势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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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1:12 新华网 | |||||||||
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超限超载运输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 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6月1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道路交通、超限超载运输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中心 议题。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讲话。
会议指出,针对当前道路交通、超限超载运输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 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维护群众利益、维护 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上来。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及煤矿事故多发势头,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会议强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 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 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查究制度,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要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和酒后疲劳驾车的专门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从源头治理事故隐患。 会议强调,当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 产条件的煤矿。要把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期坚持下去。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验收标准,按照自治 区总体工作方案及时限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要进一步明确责 任制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对小煤矿的整治关闭的检查验收,要坚持原则,逐级负责,严格标准,统一验收。切实消除各种事 故隐患,保障自治区煤炭工业健康快速发展。(记者李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