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特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 国企老总首遭重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2:21 法制日报 | |||||||||
本报广州6月17日电(记者邓新建)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广东河源市东源县2003年“6·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已有处理结果,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广东省首次对负有安全责任的国企老总个人进行了重罚。 据了解,2003年6月6日7时15分,河源市交通集团同发运输有限公司源城第二分公司所属一辆从河源开往深圳的大客车,行至东源县仙塘镇时发生翻车坠河事故,造成32人死亡、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安监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追究肇事车驾驶员李招祥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给予河源市交通集团董事长卓少迈以及集团总经理助理、同发公司总经理张汉雄各罚款20万元;东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也受到了行政降级、行政记过等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