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监督再次"升级" 副市长述职须接受人大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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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记者周敏报道:深圳人大监督再次“升级”,将首次对副市长进行述职评议。 记者前天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从今年5月到8月,深圳市人大将对副市长卓钦锐进行述职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二是主持办理治理河流污染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议案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深圳经济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成立评议工作组,即日起展开调研活动。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述职人述职报告及评议工作组初审意见,进行分组和联组审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对述职人进行评议。评议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对述职人述职的“满意度”作出测评,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工作组办公室将常委会对述职人的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常委会领导审定后,送市政府及述职人并报市委,要求市政府根据评议意见进行整改,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进行述职评议的卓钦锐副市长,分管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医药管理、旅游、质量监督、仲裁、外事、侨务、政务接待等工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介绍,之所以把卓钦锐副市长作为评议的对象,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而这方面的工作过去主要是由卓钦锐分管。对他进行评议,有利于推动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和人民代表大会重大议案的办理。 述职评议是人大权力机关对所任命的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据了解,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较早地采用这一方式,对所任命的局级干部进行述职评议,以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的许多部门负责人和市“两院” 副职都曾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而对副市长这一级别的干部进行评议,这在深圳市历届人大中还是首次。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黄卫平认为,首次开展副市长的述职评议工作,充分表明了政治生活对民意已越来越重视,希望副市长评议工作尽快制度化,出台相应的法律条例,规定每一位副市长都应该向人民代表述职,接受人民的监督,并对述职的内容、程序等进行明确,便于人民代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