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会议召开 宋平顺出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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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6:06 新华网 | |||||||||
17日下午,天津市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宋平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孙海麟主持了会议。 宋平顺在讲话中指出,打击经济犯罪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
宋平顺强调,增强经济工作中的风险意识,加强预防经济犯罪的工作,是保障和促进经济工作顺利进行,保持和发展良好稳定的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推进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全面上水平。要始终保持对严重经济犯罪高压态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综合治理上狠下功夫。要从宏观上探索建立预防经济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各级领导的具体防范职责,逐步形成层层设防、严把“关口”、分工配合、紧密衔接的防范网络。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紧密配合经济主管部门做好工作,要以有效的防范机制保证企业利益免受不法侵害,保障和促进企业经济工作的顺利运行。同时,要严格掌握法律政策,既要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分子,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宋平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着力建立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和协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经济犯罪侦查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实战特点,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尽快培养一批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的专家,切实做到懂法律、懂经济、懂侦查,成为打击经济犯罪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大力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抵制各种腐败和诱惑的能力,敢于顶住压力、排除干扰,秉公执法、刚直不阿,同一切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作坚决的斗争。 各区县党委、政府主管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天津市金融、工业、商业、科技、城建、交通、教育、农业、外经贸等系统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大公司、企业集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完)(通讯员李清琳经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