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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全新的话题:应对艾滋病人犯罪(3)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2:39 新华网

  刘丁被关押让当地百姓拍手称快。黄斯莹主任告诉记者,这真是大快人心,为当地去了一大“公害”。大家心头的一片阴云终于散去了,社区百姓和干部紧绷的神经终于能够松驰下来。刘丁的父亲也赶到社区办事处对政府的行为表示感谢,表示谢谢政府能够好好帮教自己儿子。

  月湖街派出所指导员常民政也高兴地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刘丁被抓为街道治安消除了一大隐患,也为干警办案消却了一大威胁,更让干警们高兴的是辖区及周边地域的发案率也有所下降,还了当地百姓了一个真正的安宁。

  然而,在高兴之余,略有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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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黄斯莹主任最后还是特别问记者:“你说,他还会不会被放出来?我们惟一的要求是千万不能把他再放出来,否则他会变本加利为害百姓的!”

  关押之后:刘丁到哪里服刑 法律难题亟待解决

  尽管刘丁的关押让社区群众拍手称快,但关押后,武汉执法机关却面临着缺少法律依据、判决之后怎么办、关押成本高等难题。面对关押“后遗症”,政法机关感到十分忧虑、上下两难,对下一步怎样处置心中不很踏实。

  6月10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25岁的刘丁坐在关押室内一张椅子上受审。隔着一排铁栏杆,在分对面1米远的走道上,4名法官端坐其中,公诉人及刘丁的律师分坐两头。据检方指控,刘丁从2001年6月至2003年9月,抢劫作案4次,劫得财物价值4900多元,盗窃作案8起,盗得财物2.2万元。

  一名法官说:“论抢劫情节,可能判10年以上,论盗窃情节,是3年以上,两罪合并执行,刑期有可能更高。”据了解,刘丁一案将于本周宣判,从他判刑到入狱扫行大概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但湖北省目前还没有关押艾滋病囚犯的的专门监狱,刘丁该怎么关,目前还是个难题。

  警方认为,武汉这例艾滋病犯罪嫌犯暂时被控制起来了,但关押艾滋病嫌疑人的法律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为了防止刘丁继续危害社会,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刘丁实行看管治疗,但判刑后,按现行法律规定无法收监。

  据介绍,如果向监狱移交,监狱考虑到刘丁可能会将艾滋病传染给他的狱友和管理人员,不可能接收他。按照《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对罪犯进行体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不收监,交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这样,刘丁可能又会流入社会敲诈勒索,为害乡里,丧失了关押他的初衷。另据了解,武汉市政法委当初在研究关押刘丁时,曾为关押地犯难。公安部门考虑到他是艾滋病患者,如果将他象普通嫌犯一样关押在看守所里,存在着传播艾滋病的危险,曾召开卫生和公安部门联合会议专题研究。卫生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指出,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应在医院关押。后来经过做工作,双方同意将卫生局所属的一家皮肤病医院的仓库按公安部监所的规定进行改造,关押嫌犯刘丁。

  据了解,艾滋病在《传染病防治法》中属于乙类传染病,同属此类的还有梅毒、百日咳、炭疽、登革热、狂犬病等20多种疾病。患有这些疾病的病人涉嫌犯罪时,其关押、送监在法律上都是难题。看守所面临的共同问题都是关不进来,也送不出去。

  另外,还有个法律问题没有解决。假如艾滋病患者不抢劫,而是以传播艾滋病来威胁人们,是否也应采取强制措施呢?今年上半年非典流行的时候,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颁布司法解释,故意或过失传播非典等“突发性流行疾病”的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艾滋病虽然危险程度高,难以治愈,但并不属于突发性疾病。武汉关押刘丁,也无法从这个解释上找到法律依据。

  目前,以传播艾滋病威胁人群是新的犯罪动向。据媒体报道,在杭州出现了一个犯罪团伙,16人中有12人感染了艾滋病,他们因难以关押而有恃无恐到处作案,由于没有关押场所,公安机关对他们屡抓屡放。还有的艾滋病人因毒品费、治疗费高昂而产生自暴自弃、报复社会的思想,进而利用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威胁人群,前几年天津发生的“毒针事件”就是一个例子。

  据统计,武汉市1998年至今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12例,湖北省艾滋病感染者则超过千人,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已达84万,今年,全球新感染艾滋病病毒人数达500万,同时有300万人死亡,达到历史最高峰。目前,国家已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医保,并规定,感染者也有平等的工作、生活权利。这么多的艾滋病人难保全部是守法公民,一旦有人犯罪都在处理上极其困难。

  有专家提出,艾滋病患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上的一个新动向,一方面执法机关不能因为法律空白就对已出现的问题坐视不理;另一方面,法律也要根据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以便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艾滋病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在全国分中南、华北、华南几个大区,一个区集中设立一个关押点,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也可以在传染病医院里专门建立一个传染病人违法犯罪的治疗关押场所,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完)

  采写:周梦榕 李鹏翔 摄影:李鹏翔 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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