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月嫂”起诉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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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2: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成立)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第一月嫂”刘杰(笔名刘洁)状告中国青年报社名誉权纠纷案昨日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法院一审驳回了刘杰的起诉。 40岁的刘杰此前曾以擅长“婴幼儿早期教育”被冠以“中国第一月嫂”的美称。去年2月,《中国青年报》连续刊载了《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等三篇文章,质疑刘杰的“医师”身份以及她的所谓“早教理念”。刘杰认为文章大量内容与事实不符或纯属无中生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青报的文章是被告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在进行了仔细的核实后采写的,不构成对名誉侵权。刘洁在判决后表示还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