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晚了近两年 莲塘陈女士投诉“华丽园”小区开发商不支付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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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3:02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瑾报道:房子晚交付一年零八个月,开发商却至今未付违约金。昨日,莲塘的陈女士向本报反映。 据介绍,陈女士在莲塘华丽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合同上规定2002年2月28日交房,如延期交付,对方需按比例支付违约金。直到2003年10月,陈女士才拿到房子的钥匙,且交付时开发商并未按约赔付违约金。
昨日下午,记者和售房部的负责人戴经理联系。戴经理称,陈女士当时已将钥匙领走,并未提出异议,所以不存在违约问题。对此,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的孟律师表示,延期交房已成事实,无论当时是否提出异议,开发商都应在交付之日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