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第一月嫂”诉本报名誉侵权案一审本报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3:05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刘芳王亦君)今天上午10时,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张晓维宣布:“中国青年报所刊登的三篇涉及原告的文章真实、新闻来源真实可信,中国青年报作为一家新闻单位,据实披露和质疑原告在从事早教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是新闻媒体正确履行新闻舆论社会监督职责的表现,法院依法对原告刘杰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整个宣判时间不超过5分钟。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

  本案当事记者、本报记者中心主任谢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这是一次公正的判决,法院维护了公众利益,维护了新闻媒体正确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我感到非常高兴。”

  2003年2月8日至12日,本报连续在一版刊登《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的系列报道,原告刘杰(曾用名刘静洁、化名刘洁)以该系列中刊载的《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成的》、《稀里糊涂给刘杰做了一次宣传》3篇文章严重失实、造成对其名誉侵害为由将本报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本报在《中国青年报》显著位置上连续刊登两次致歉声明,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分别于今年3月25日、4月16日两次就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经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并有多位证人出庭为本报作证,证明原告刘杰在其所提供的早教服务中存在收钱不开具正式发票、不制定育儿培养计划、不提供定期服务等多项事实。经过法庭调查,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本报登载的3篇文章是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和仔细的核实后采写的,文章所涉及的具体事件和具体人物均有据可查,反映问题真实、新闻来源真实可信,文章的本意是对更多需要早教服务人们善意的提醒,这是新闻媒体正确履行新闻舆论社会监督职责的表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