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自律求发展《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发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4: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电遵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为建立我国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者行为,依法促进和保障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目前签约企业已超过1500家。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公约的组织实施。 公约规定,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公平、诚信。
公约提出了13条自律条款。其中包括,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精神文明和民族文化的道德准则,积极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秘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对接入的境内外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拒绝接入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互联网上网场所须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引导上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健康上网;网络产品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共同防范计算机恶意代码或破坏性程序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反对制作和传播对计算机网络及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恶意攻击能力的计算机程序,反对非法侵入或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公约还提出了4条自律义务: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依法对用户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及时清除有害信息;不链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健康;制作、发布或传播网络信息,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用户文明使用网络,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经公约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在生效后的30日内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向全社会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