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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蓝极速”经营者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蓝极速”网吧纵火案民事赔偿案终有结果。记者昨天获悉,邵荣等5名蓝极速网吧纵火案遇害者亲属上诉要求网吧经营者郑文京、张敏敏赔偿人身损害案,1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网吧经营者郑文京、张敏敏,共同赔偿5名上诉人每人死亡赔偿金1万元。(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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