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要保障刑事被告的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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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7:30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8日表示,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宪法确立的“公开审判”和“独立审判”原则开展审判活动。他表示,这两大司法原则是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和廉洁的根本制度保障。 肖扬还表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司法活动中,既要尊重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多数人的权利,也要尊重和保障刑事被告人和犯罪人等少数人应有的人权。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
肖扬是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学习宪法专题讲座上说上述这番话的。 在该讲座上,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遗产继承案件时,要充分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还强调,人民法院将加强审理房屋、土地案件,防止无偿收购、低价剥夺等显失公平行为。 作者:田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