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家建筑单位民工已拿月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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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7:40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见习记者李灿)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5月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开始以来,许多建筑企业都把民工的预付工资提升到最低工资标准之上。根据抽查情况,目前至少已有30多家建筑单位实行了月薪制,民工们每月都能按时领取到不低于540元的工资。 在中山东路南京图书馆新馆建设工地上,记者询问了几名正在施工的工人。工人们反
记者同时了解到,承接鑫园小区三期工程的江建建筑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已经做到了完全的“月薪制”,即根据工种、工时,每月全额支付工资。企业负责人说,这是企业诚信的体现,既可以减轻企业年底支付巨额工资的资金压力,也可以防止因时间拖延导致双方在金额上产生纠纷。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一科负责人介绍,建筑行业长期以来实行工资年底一次性支付,民工们每个月仅能领到二三百元生活费。这样增加了年底支付压力,容易发生大批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所以劳动保障部门推行以“月薪制”为核心的工资支付制度,根据《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要求建筑企业每月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月)。现在还处于单位自查自改阶段。从7月开始,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始检查建筑行业“月薪制”实施情况。一旦发现没有执行,不仅要责令补足劳动者工资,还要责令按照所欠工资的25%支付补偿金。在规定限期内未支付所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将按照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编辑 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