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6·3矿难”基本确定死亡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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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8:11 新桂网 | |||||||||
新华社邯郸6月18日电(记者杨守勇)河北省邯郸县“6·3矿难瞒报事件”被披露已近十余天,针对社会上对死亡人数的质疑,矿难调查组有关负责人18日对新华社记者说,经工作人员在邯郸县和赴湖北利川市调查核实,这次矿难基本确定死亡人数为12人。 据事故调查组组长刘绍敏介绍,“6·3矿难”调查组分综合技术组、调查取证一组和调查取证二组共三个组,分别从分析事故技术原因、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参与瞒报和煤矿负责
刘绍敏说,由于是瓦斯燃烧,死亡的矿工有被烧死的,有中毒死亡的,但由于遗体已被矿主迅速火化,无法鉴定,具体的死亡原因恐怕很难查清了。在谈到井下共有多少矿工时,刘绍敏说,鸿达煤矿矿工共有一百八九十人,分两班,事故发生时正处于白班和夜班交接班时间,有多少人在井下也难以查清,因为当时夜班矿工离井口近的已走,离井口远的可能还在干着剩余的活,白班矿工有的下井去了,有的还没有下井,不太好掌握。 据介绍,6月3日早晨邯郸县鸿达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后,直到中午有关部门才接到群众举报,由于矿主汇报伤亡24人(1人死亡),矿工不愿意说,经工作人员到医院简单核对后,初步认定了矿主的报告。瞒报事件被披露后,由于各方反映的情况不一致,社会对矿难死亡人数颇有质疑。经调查,这次矿难被认定为一起煤矿负责人恶意隐瞒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矿主直接策划和指挥了瞒报事件,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有无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瞒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