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所高校建毕业生就业援助协作联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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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8:30 天津日报 | |||||||||
邹兰 据新华社天津6月18日讯(记者邹兰)18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11所高校,与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服务协议,希望通过提供市场化、社会化的公益性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天津市由劳动部门下属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高校合作建立毕业生就业援助联盟,就是通过全过程的服务,提高高校毕业生综合能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助毕业生实现最终就业。这种方式弥补了传统上由高校独自帮助、指导毕业生就业的不足,标志着天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向市场化、社会化迈出重要一步。 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协作联盟为公益性质。一方面,签约的高校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只需定期将本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最新信息、毕业求职信息等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汇总,合作召开就业招聘会,并负责组织在校生自愿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培训考试。另一方面,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将利用同时设有国家职业展示中心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验基地的优势,免费或以优惠价格,为签约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涉及就业全过程所有服务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