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一未经验收地下停车场起火 两少年命丧火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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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02 东北新闻网 | |||||||||
17日深夜,哈市道外区东方红小区一地下停车场发生火灾。承德消防中队的指战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一名13岁女孩和一名9岁男孩在大火中丧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地下停车场消防隐患重重,而且该停车场没有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1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哈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的东方红小区五号楼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前已经设立了警戒线,周围许多居民正议论纷纷。在现场,记者看到了两名遇难者的家
提到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葬身火海,居住在该小区的居民无不为之叹息。他们说,这两个孩子都在南市小学读书,女孩体育很好,已被学校保送到体育学院。居民纷纷表示,这个地下停车场里不应该住人,里面私接了很多电线,着火是早晚的事。 记者在该地下停车场内看到,偌大的场内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张晓明一家就住在停车场内的一个角落里,10多平方米大的房间内有电炒勺、液化气罐等用品。而与该房间一墙之隔的房间内则堆放着草垫子等大量易燃物品。张晓明指着悬挂在房间外墙的数根临时电线说,开发公司为了给他们供暖,私自接了很多电线,当时大火就是从电线燃起的。 据东方红小区开发商哈市道外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曹文武讲,起火的地下停车场和小区均是2001年竣工的,但是一直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该地下停车场使用面积1200平方米,共设4个安全出口,其中有两个出口被锁了起来。目前,该停车场没有正式向小区居民开放,里面只停放公司和关系单位的车辆,并寄存了600个电锅炉。曹经理表示,这个停车场不应该住人,对此,开发公司负有一定的责任。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黑龙江晨报 刘姝媛)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