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老人被一妇女诬告为诈骗 近20小时才被放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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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50 东北新闻网 | |||||||||
两位老人被一妇女诬告为诈骗送进派出所,经过近20小时才被放出 本报讯 (记者 何风) 近日,令长春市民安先生感到荒唐和气愤的是,自己和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老者被一圆脸女子指认曾共同实施过诈骗,被带到派出所讯问了近20个小时,结果证实二人根本不认
安先生叫安志平,据他介绍,14日15时许,他乘坐中巴从农安县返回长春市。当车驶到一路段时,遇到长时间塞车,约15分钟后,又有一辆驶往长春市的农安快巴,其车内只有不到10名乘客,两车司机商量后,决定把后车的乘客全都带到前车上一并送走。安先生说,当时,头一个上车的是一个50岁左右的妇女,中等个,圆脸。“她上车后,盯着我看了好几眼,我有点诧异,但双方都没有出声。” 塞车足足有40分钟,18时许,当中巴车开到了柳影路西的一加油站附近时,圆脸妇女掏出手机报警,车长停下客车。半小时后,宽城区奋进乡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圆脸妇女走下车与民警一起来到车上。令安志平始料不及的是,圆脸妇女上车后,一下就指向自己:“就是他!”随后,又指向同时与该妇女上车的一位60多岁的男子(李春龙):“他也是一伙的。”很快,民警把3人都带到了派出所。此时,已经19时了。 到达派出所后,3人被民警分开讯问。56岁的安先生说,他告诉民警自己从未有过前科,并一再否认自己认识李春龙。但是民警告诉他,既然有人指认他,警方就得依法办案。傍晚,民警给他买来了食物,安先生心里窝火,一口也没吃。当夜,他在派出所值班室内的凳子上坐了一夜,4名治安员看守着他。第二天上午,民警对他取了详细的笔录。直到15日14时,派出所民警让他签字后才放他出来。此时,安先生再次看到了李春龙,二人都非常气愤,他们对民警说,想找到指认自己的妇女,把事情问明白,为什么会认为自己是诈骗犯。民警回答说:“我不能透露,你们也没有必要见。”这样,经过近20个小时,两人终于澄清自己被“释放”了。 62岁的李春龙说,这么大岁数,自己还是头一次被“捉到”派出所,心里很不平衡。“那天下午上车后,圆脸妇女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看清她左眼角上方有一黄豆大的黑痣,我一定要找到她,问她为啥把我当做诈骗犯,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认为,二人被他人举报,接受公安机关讯问后得出无犯罪嫌疑的结论,举报妇女已经构成诬告行为,轻者应当道歉,重者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赔偿,安志平和李春龙的要求是合理的,派出所有义务帮他们找到诬告人,当面予以批评教育,协调双方矛盾。(新文化报)[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