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卡丁车致残成都女孩获赔29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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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08 汉网 | |||||||||
一个能歌善舞的13岁小女孩,却因一次偶然的卡丁车游玩经历断送了她的一生。医院表示,轮椅和尿不湿可能要陪伴她的余生。小女孩上法庭状告卡丁车厂商、经营者和乐园公司,要求共同赔偿350万元。日前,成都中院二审最终支持了295万余元的赔偿费用。据小女孩的律师表示,这是目前国内最高的一笔人身损害赔偿。 2002年10月2日,洋洋(化名1989年6月生)与其父母及亲友一行到成都某乐园公司所
2003年2月,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学鉴定书,认定洋洋为一级伤残。 法院认为,机器厂应承担事故70%的主要责任,“开心娱乐场”经营者张宇承担30%的次要责任。机器厂向洋洋支付赔偿款206.6857万元,张宇支付赔偿款88.5796万元。(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