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特殊女生走进考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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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报载,今年高考,江西进贤县二中考场走进一名特殊的女生,她的名字叫李小莉(化名),因涉嫌参与抢劫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人何以能参加高考?其中有检察机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举措和对李小莉合法合情的帮助、关爱。
今年5月13日晚,进贤县刘港镇打谷岭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作案的是四五个男青年,李小莉就跟在旁边。这几个男青年抢了钱后交给旁边的李小莉。案发后,李小莉被刑事拘留。 高考临近,李小莉的父母按照进贤县检察院“约见检察官制度”约见了进贤县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请求司法机关让他们正读高三的女儿李小莉参加今年的高考,鉴于李小莉在案中的情节,以及未满18周岁,又逢高考在即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向侦查机关提出了对李小莉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于是,李小莉被取保候审,走进了考场。 类似这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凝聚着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合法合情关爱的事在检察机关还有很多:肥东县某中学高三男生诸永(化名),因打架用刀致人轻伤,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县检察院接案后,了解到诸永打架是受害方的几个人几次对诸永挑衅引起的,诸永用刀致对方轻伤含有防卫成分,加上诸永未满18周岁,于是不批准逮捕,且向诸永所在学校建议,让诸永继续上学并让其参加今年的高考。合肥庐阳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伤害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对自己伤害他人的动机和目的模糊不清,且对检察官所问的生活常识性问题的回答不知所云。据此,检察官要求侦审机关对当事人作精神鉴定,鉴定结果当事人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按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该案,并责令其亲属对其进行治疗和监护。…… 当前,政法系统正在开展“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观念的转变,能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司法机关的执法理念。一名特殊女生走进考场等检察机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告诉我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首先要转变执法观念,要从有罪推定的执法观念转向无罪推定的执法观念。身为检察官,在侦查、批捕、起诉过程中,应当完全摒弃用“有罪”的眼光看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能“先入为主”,一切结论都应产生在侦查、取证、分析之后。 一名特殊女生走进考场等检察机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关爱当事人的事情还告诉我们,在“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中,要不尚空谈,不搞形式主义。老百姓不仅要看你开了几次会、下了几道文,搞了几次讨论、定了几项制度,更要从一件一件具体案件的办理中,看你是不是真正做到了执法为民,维护了法律公正和平民百姓的合法权益。 一名特殊女生走进考场等检察机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正是检察机关改变执法观念,把“执法为民大讨论”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 高国权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