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规范法官言行 法官审案不得流露表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47 生活报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7日,渝北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出台并实施《法官职业标准》,该《标准》从多个方面对法官提出了要求,连庭审时的表情和8小时以外的社交活动都被纳入了规范范畴。

  《标准》规定,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行为流露出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态度;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
产生合理的怀疑。

  (生活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