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有望获现金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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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1:08 生活报 | |||||||||
本报综合报道记者17日获悉,南航有望下周出台有关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方案。根据民航相关法律,补偿方案可能不会有太大突破,但仍会细化、人性化。在一定程度上,旅客可望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 航空公司:新方案更人性化
日前,一项被称为“航班延误旅客经济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国内各航空公司和民航主管部门征求意见。记者17日采访了南航有关部门,他们表示现正在研讨当中,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但应该会比以前更细化、人性化。如不出意外,估计下周可正式出台。 南航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航班延误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服务延误。因此在新的规定中,南航将会更注重航班延误后,与旅客的沟通和服务。除南航外,驻广州市的其他航空公司也表示,近期内也将出台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相关规定,其中某航空公司广州营业部还表示,将在广州新白云机场启用之际,推出全新的相关规定,若航班延误责任全在航空公司,而航班的延误又给旅客造成了巨大损失,那么该航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 业内人士:旅客莫抱太大希望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旅客对此不应报太大希望。根据《中国民航法》第126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这条法规,只要航空公司在事后采取了措施,就不必进行赔偿。事实上,航班延误后,无论结果如何,航空公司都会采取相应措施,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要想让旅客真正享受到自己的权益,就应该先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 (生活报) | |||||||||